杨德波

联系我们

姓名:杨德波
手机:15181467332
邮箱:2502909891@qq.com
证号:
律所:四川弘旺律师事务所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中路100号

首页: 律师文集 > 债务合同> 正文

债务合同

借款合同未生效前是否可以撤销


来源:达州劳动工伤律师 网址:http://www.tjzqzwlsvip.com/ 时间:2021/7/21 17:51:24

借款合同是进行借款活动时,则出借人和借款人签订的合同。而借款合同是依法成立后生效后,借款合同生效后,出借人要按约定支付款项给借款人,那么借款合同未生效前可不可以撤销?以下是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借款合同未生效前是否可以撤销

借款合同生效前,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可以申请撤销的,借款合同生效后,出现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才能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借款合同纠纷起诉证据有哪些

1、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未生效后,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不需要撤销借款合同的。借款合同生效后,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电话联系

  • 15181467332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